question-icon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能否税前扣除?

我公司有员工受工伤,我们支付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现在公司在做税务处理,我不太清楚这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能不能在税前扣除,要是不能扣除的话公司成本会增加不少,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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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补助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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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关于公司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能否税前扣除,答案是可以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企业因员工工伤而产生的一项合理支出,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企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员工的一种补偿,也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种支出是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进而有利于企业取得收入。 所以,公司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范畴,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对于企业来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因员工工伤带来的经济负担。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以确保该项扣除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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