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找人代打卡,公司可以解雇吗?


在讨论公司是否可以因员工找人代打卡而解雇该员工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理解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在我国,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对于员工找人代打卡这种情况,主要涉及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从法定解除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员工找人代打卡的行为被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严重违反”。一般来说,需要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代打卡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并且该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理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即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规章制度才能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从约定解除的角度来看,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员工找人代打卡属于严重违约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但是,这种约定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外,即使用人单位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或者合同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也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例如,用人单位需要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听取工会的意见等。总之,员工找人代打卡,公司是否可以解雇需要综合考虑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等因素。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合法合理,且代打卡行为符合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那么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遵循法定程序,避免因程序违法而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解除,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