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可以开除迟到员工?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偶尔会因为一些不可抗因素迟到。最近公司说迟到次数多了要开除我,我想知道单位真的有权利因为迟到就把我开除吗?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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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可以开除迟到员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关键在于“严重违反”。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有关于迟到的规章制度,并且该制度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可以按照这个制度来处理员工迟到的问题。 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制定程序要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二是内容要合理合法,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是要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且员工迟到的情况达到了“严重违反”的程度,那么单位是可以开除迟到员工的。比如,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一个月内累计迟到达到一定次数属于严重违反,而员工确实达到了这个标准,单位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单位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不合法、不合理,或者员工的迟到行为没有达到“严重违反”的程度,单位就不能随意开除迟到员工。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员工在遇到单位不合理的开除决定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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