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是否可以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最近感觉领导对我态度不太好,我很担心被辞退。想了解下公司能随意在试用期把我辞退吗?要是被辞退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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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辞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公司是否可以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段时间里,双方都有机会进一步了解彼此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就意味着,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其中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试用期员工出现这些情况,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这两种情况下,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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