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能成立抗税罪?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公司因为税务问题和税务机关起了冲突。我有点担心公司这种抗拒纳税的行为会不会构成抗税罪,想知道在法律上单位能不能成立抗税罪,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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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单位是否能成立抗税罪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抗税罪。抗税罪,指的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这里明确规定了抗税罪的构成要件和相应的刑罚。但是,该条文并没有明确提及单位是否能成为抗税罪的主体。 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单位不能构成抗税罪。主要原因在于抗税罪的行为特征,它要求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暴力和威胁行为通常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单位作为一个组织,本身并不具有实施暴力和威胁行为的自然能力。而且,刑法在规定单位犯罪时,一般会有明确的条文表述,比如在其他涉及单位犯罪的罪名中,会有“单位犯前款罪的”等类似表述,而抗税罪的法条中没有这样的规定。 不过,虽然单位不能构成抗税罪,但如果单位实施了抗拒缴纳税款的行为,相关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根据个人的行为构成抗税罪。这些个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比如单位领导指使员工对税务人员进行暴力威胁以达到不缴税的目的,那么该领导和实施暴力威胁行为的员工就可能构成抗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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