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调取刑事判决书吗?


在探讨单位是否可以调取刑事判决书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结合不同情况,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刑事判决书的性质。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依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被告人所犯罪行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文件。它记录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和判决结果。 从一般情况来看,刑事判决书并非完全保密的文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等情形外,应当在互联网公布。这意味着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众是可以在相关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刑事判决书的。单位也可以通过这种公开途径获取判决书内容。 然而,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不公开的刑事判决书,单位想要调取就会受到严格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其刑事判决书通常也不会在互联网上公布。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若要调取,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和经过法定的程序。例如,单位因办理涉及该刑事判决相关的业务,且该业务是依法进行的,那么单位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单位的申请合理合法,会允许其查阅、复制相关判决书。但如果单位只是出于其他不合理的目的,法院一般是不会批准的。 此外,如果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会有更严格的保密和封存制度。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所以,单位基本不可能随意调取未成年人的刑事判决书。 综上所述,单位能否调取刑事判决书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判决书是否公开、单位调取的目的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