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后,工伤费公司不能报销吗?
我交了社保,在工作中受了伤产生了工伤费。我以为有社保就能解决,可公司说有些费用不能报。我不太明白,交了社保后,到底公司还要不要报销工伤费呢,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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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了社保的情况下,工伤费是否由公司报销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知道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概念。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时获得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当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社保,其中就包含了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下这些费用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也就是说,上述这些费用一般不用公司报销,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然而,也有一些费用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的。比如,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还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另外,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是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交了社保后,不是所有的工伤费都不需要公司报销,存在一部分费用按规定是要公司承担的。职工和公司都应当清楚这些规定,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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