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我因为一些事情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了,心里一直很不安,也不知道这得持续多久。我就想问问,按照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能超 过多长时间呢?我好有个心理准备。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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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在司法实践中,不管是哪个司法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从开始执行监视居住那一天起,到结束监视居住,整个期限累计起来不能超过六个月。
这个规定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过长时间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如果超过了六个月还继续监视居住,那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时,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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