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付款,可以开票给别的公司吗?
我公司在和合作伙伴交易时,付了款,可合作伙伴让把发票开给另一家公司。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我公司付款能不能开票给别的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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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公司付款后能否开票给别的公司,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交易是否真实合法。 这里涉及到“三流一致”的概念。所谓“三流一致”,就是指货物流、资金流和发票流要相互统一。也就是说,货物或服务的提供者、资金的收取方以及发票的开具方应该是同一主体;货物或服务的接受方、资金的支付方以及发票的接收方也应该是同一主体。例如,A公司从B公司购买货物,A公司付款给B公司,B公司就应该把发票开给A公司,这就是符合“三流一致”原则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果公司付款后,把发票开给了与实际交易无关的其他公司,这就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虚开发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企业不仅要补缴税款、滞纳金,还会面临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如果存在真实合理的业务委托等情况,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种交易安排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比如有三方协议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合法的。但企业必须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所以,公司在遇到付款后是否给别的公司开发票的问题时,一定要谨慎处理,确保交易和开票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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