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转私是否可以写采购款?
我公司有公转私的情况,财务让我考虑用途备注,我在想能不能写采购款呢?我不太清楚这么写有没有什么风险或者法律上的要求,想知道公转私写采购款是否可行,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解答一下。
展开


公转私指的是企业对公账户向私人账户进行转账的行为。在这种操作中,是否可以写采购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如果企业与个人之间确实存在真实的采购业务,那么在公转私时备注采购款是合理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之间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企业和个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并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款项支付时,这种公转私行为是被允许的。例如企业向个体工商户采购办公用品,通过对公账户向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私人账户转账,此时备注采购款就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然而,如果不存在真实的采购业务,却在公转私时备注采购款,这就属于虚假交易,是违法违规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涉嫌偷税漏税、洗钱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企业在进行公转私操作时,一定要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备注。否则,一旦被监管部门发现,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