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境只有嫌疑人供述是否能定罪?
我涉及一起偷越国境的事,目前只有我自己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仅凭我的供述就给我定罪呢?我很担心会因为自己说的话而被认定有罪,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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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偷越国境案件,如果只有嫌疑人的供述,是不能定罪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偷越国境,指的是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入国(边)境的行为。而在刑事诉讼里,定罪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证据是指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这意味着,在偷越国境案件中,仅仅有嫌疑人的供述是远远不够的。司法机关需要收集其他类型的证据,比如出入境记录、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认定嫌疑人有罪。因为嫌疑人的供述可能存在虚假、不完整或者受到外界因素影响的情况。如果仅凭嫌疑人的口供就定罪,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损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只有嫌疑人供述而无其他证据支撑时,不能给嫌疑人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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