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有期徒刑的能开公司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现在刑满释放了,我有个创业的想法,想自己开一家公司,但是不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法律上允不允许。所以想问问判过有期徒刑到底可不可以开公司呢,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的限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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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在服刑结束后是可以开公司的。 首先来理解一下开公司的概念,简单说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设立一个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组织 。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并没有禁止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开办公司。不过,存在一些限制情况。如果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并且执行期满没有超过五年的;或者因经济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并且执行期满没有超过五年的,这类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这是因为这些经济类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法律出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的考虑,做出这样的限制。 此外,根据《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这是对有过相关经历人员在担任企业关键职务上的时间限制,给其一定时间进行改造和社会适应。 只要不属于上述限制情形,满足设立公司的其他条件,如投资人是中国籍自然人、有合法企业名称、按时缴付出资款等,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是能够开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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