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一起花钱买了车,分手以后能要回来吗?


在情侣一起花钱买车后分手的情况下,能否要回出资款项需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起花钱买车”存在不同情形。一种情况是双方明确约定按份共有车辆,也就是说,双方事先就确定了各自在车辆所有权中所占的份额。另一种情况是,没有明确约定按份共有,此时可能会被视为共同共有。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若双方是按份共有车辆,分手时想要回出资相对清晰。例如,双方明确约定各自出资比例,那么可以按照约定的比例主张车辆相应的份额。若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对车辆进行分割,或者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对车辆的归属和补偿问题进行明确。比如,车辆归登记方所有,登记方按照另一方的出资比例给予金钱补偿。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按份共有,就需要确定各自的出资额。这时候,出资的证据就非常关键,比如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能够证明自己出资数额的一方,可以按照出资比例主张相应的权益。若无法确定出资额,则视为等额享有。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车辆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确定各自的出资比例,并据此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在购买车辆时,一方的出资被认定为赠与,那么在赠与完成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有证据表明一方的出资是基于恋爱关系的赠与,如在转账时备注“爱意赠与”等,那么这种出资可能无法要回。但如果赠与是附条件的,当条件不成就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总之,情侣一起花钱买了车,分手以后能否要回出资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是否有按份共有的约定、出资证据以及是否构成赠与等因素。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