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是否可以共用专利权?


在探讨夫妻是否可以共用专利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了解专利权的基本概念。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专利的所有者在一定时间内对该专利享有独占使用等权利。 从法律角度来看,判断夫妻能否共用专利权,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 如果该专利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个婚前获得的专利权就属于个人财产范畴。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夫妻之间不能共用,但从严格的财产属性来讲,该专利权的使用等相关权益主要归属于专利所有者。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专利所有者同意另一方使用,那么另一方是可以使用的,这种使用可以看作是专利所有者对自身权利的一种处分。 要是专利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知识产权收益包括因使用专利等知识产权而获得的经济利益。但对于专利权本身的使用,虽然收益共有,但并不意味着双方当然地可以随意使用该专利。因为专利权具有排他性,使用时还需要遵循相关的专利法规。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在夫妻关系存续的大前提下,双方基于家庭共同生活等目的,一方获得的专利另一方使用,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侵权的。但如果涉及将该专利用于商业经营等可能产生经济利益的活动,并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最好还是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此外,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对该专利的使用等有特别的约定,无论是书面约定还是口头约定(当然书面约定更具证明力),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例如夫妻双方约定该专利仅一方可以用于特定的商业活动,另一方不能使用,这种约定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是否可以共用专利权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专利获得的时间、使用的目的、双方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夫妻双方对于专利的使用等问题最好进行明确的沟通和协商,必要时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等方式来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