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支持能否当做判决?
我之前打官司,法院对我的诉求不予支持,但没给正式判决,就口头说不支持。我想知道这口头说的不予支持能不能就当作是判决呢?之后还能不能再就这个事儿继续维权?我不太懂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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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法院不予支持不能简单等同于判决。判决是指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审理终结的案件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一般来说,判决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并且会以书面形式呈现,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最终的裁判结果。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对当事人的某项诉求不予支持,通常会在正式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里明确表述。比如,在民事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这意味着一份完整的判决要包含多方面的信息,不仅仅是表明是否支持诉求。 而仅仅口头告知不予支持,并不符合判决的法定形式要求。口头告知可能只是法官在审理过程中的一种初步意见交流,不具有判决的法律效力。如果没有正式的判决文书,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法律上并没有最终确定。 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遇到法院只是口头说不予支持而没有出具正式判决的情况,不能将其视为最终的判决结果。可以要求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出具书面的裁判文书,以明确案件的处理结果。若对处理结果不服,还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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