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在单位工作的人,利用自己职务的方便,把单位的东西或者钱变成自己的,而且达到了一定的数量,就构成了这个犯罪。 在我国,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该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职务侵占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那么职务侵占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不过在不同地区,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具体立案标准可能会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有所不同。在山西,目前并没有单独制定有别于国家统一标准的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所以一般情况下,仍然是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来执行。也就是说,在山西,职务侵占数额达到六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 如果发现公司内存在职务侵占的行为,应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单位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