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立案,法院就不能起诉吗?


在公安不立案的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可以起诉的,这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不立案”的含义。在法律上,公安不立案通常是指公安机关经过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决定不予立案。这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接下来看不同的案件类型。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即使公安不立案,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例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案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无需经过公安立案程序。 对于公诉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如果公安不立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被害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不过,这种情况下,被害人需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要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以及公安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情况。 此外,如果是民事纠纷,与公安立案与否没有直接关联。民事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比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民事法律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会受理案件。 综上所述,公安不立案并不意味着法院不能起诉,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性质和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