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因婚姻冷暴力判决离婚吗?
我和伴侣现在处于婚姻冷暴力状态,彼此不交流、不关心,这种日子实在难熬。我想知道,如果我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因为婚姻冷暴力就判决我们离婚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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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法院是否会因为婚姻冷暴力判决离婚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婚姻冷暴力的概念。婚姻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一方对另一方采取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等方式,不通过殴打等暴力行为解决问题,而是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列举了一些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但并没有明确提及冷暴力。 然而,婚姻冷暴力如果达到一定程度,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因为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虽然冷暴力未被明确列入法定离婚情形,但它对夫妻感情的伤害是客观存在的。当一方以婚姻冷暴力为由起诉离婚时,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冷暴力的存在以及对夫妻感情造成的严重影响。例如,可以提供双方的聊天记录、短信、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对方存在长时间的冷淡、漠视等行为,且这种行为导致自己精神上受到了伤害,夫妻关系无法维持。 如果法院经过审理,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冷暴力不是法定的离婚情形,也可能会做出离婚的判决。但如果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总之,婚姻冷暴力有可能成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因素,但最终还是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夫妻感情状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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