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票认证提示该发票已被红字认定该怎么办?

我在进行专票认证时,系统提示该发票已被红字认定。我不太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我担心会影响我的税务处理和公司的财务情况,想了解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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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票红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专票认证提示该发票已被红字认定时,我们需要先了解这一情况的含义和背后的原因。所谓专票红字认定,简单来说,就是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因为发票开具有误、发生销售退回等合理原因,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作出的认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当出现这种情况,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购买方而言,如果还未将该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售方。销售方可以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无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若购买方已经将该专票用于申报抵扣,购买方需要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对于销售方而言,如果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总之,遇到专票认证提示已被红字认定的情况,企业要依据自身在发票业务中的角色,按照上述规定妥善处理,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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