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
我收到了法院的裁定,心里很慌,不太清楚这个裁定的效力。我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对这个裁定提出上诉,要是可以上诉的话,又该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呢?真的很希望能弄明白这些,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在法律中,法院的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它和判决不同,判决是对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决定。 关于法院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裁定都能上诉,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才行。 可以上诉的裁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不予受理的裁定,也就是说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经过审查后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予受理时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对此可以上诉。第二种是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如果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提出异议后,法院作出的关于管辖权的裁定,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第三种是驳回起诉的裁定,当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有权上诉。 而对于其他多数裁定,比如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的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的裁定等,通常是不能上诉的。不过,虽然不能上诉,但有些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 如果当事人要对可以上诉的裁定提起上诉,需要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也就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审法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要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内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