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家庭冷暴力起诉离婚能获法院支持吗
我和另一半经常冷战,他总是对我不理不睬,这让我精神上很痛苦,我感觉这就是家庭冷暴力。我实在受不了这种生活了,想通过起诉离婚来解脱,但又担心法院不支持,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吗?
展开


首先,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这种暴力表现形式一般为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虽然法律条文中并没有直接提及家庭冷暴力,但家庭冷暴力如果达到一定程度,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是有可能被法院认定符合“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过,要证明家庭冷暴力以及其对夫妻感情造成的实质性影响并非易事。起诉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双方的聊天记录、短信,反映双方交流极少甚至没有交流;亲戚朋友、邻居等证人证言,证明看到夫妻关系冷淡、缺乏交流互动等情况;心理咨询记录,如果因家庭冷暴力进行过心理咨询,这也能从侧面反映受到的精神伤害。只有当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家庭冷暴力的存在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可能支持离婚诉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