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是否可以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转出来?

我有个债务纠纷的案子,法院判我要还钱。我现在没什么现金,只有公积金账户里有点钱。我就想问问,法院有没有权力把我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转出来拿去偿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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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是可以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转出来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具有专用性,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与住房相关的用途。但在司法执行程序中,如果满足法定情形,公积金可以被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的财产权范畴,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或者是经过法院审查,认为不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生活居住需要,法院可以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执行,将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划扣出来。 举例来说,如果被执行人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未履行,法院在查询到其公积金账户有余额后,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比如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按照要求将相应款项划扣至法院指定账户,用于偿还债务。所以,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是有权力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转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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