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否可以被执行用于偿还欠款?
我之前借了别人一笔钱,现在对方把我起诉到法院要求还钱。我名下没什么其他财产,只有公积金账户里有点钱。我想知道,法院会不会把我的公积金执行去还欠款啊?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很担心。
展开


公积金是否可以被执行用于偿还欠款,需要分情况来看。 公积金,即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相关用途。从性质上来说,它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和保障性。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当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公积金账户有余额时,法院是可以对公积金进行强制执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满足一定条件,比如保障了被执行人基本的生活和居住需求,法院有权划扣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来偿还欠款。 例如,当被执行人逾期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了公积金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在保证被执行人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后,就可以对公积金进行执行操作。所以,公积金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特定条件下,是能够被执行用于偿还欠款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