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能否进行保全?
我和别人有经济纠纷,对方欠我钱一直不还。我听说他有公积金账户,我想知道能不能申请对他的公积金账户进行保全,以此来保障我的权益,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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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户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公积金账户采取限制其资金流动等措施。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的一种,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保全和执行的。 不过,公积金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是为了保障职工住房需求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一般情况下,在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时,职工才可以提取公积金,比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公积金账户进行保全和执行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能不会优先对公积金账户进行保全。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法院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和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可能会对公积金账户进行保全和执行。 如果要申请对公积金账户进行保全,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保全条件,会作出保全裁定,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照法院的要求对账户进行冻结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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