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能否用公积金余额偿还欠款?

我现在手头有点紧,欠了别人一些钱,想知道自己公积金账户里有不少余额,能不能用这些余额来偿还我的欠款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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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主要是用于与住房相关的一些支出。 通常情况下,公积金不能随意用来偿还普通欠款。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定限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四条对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形进行了明确列举,比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等。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普通的欠款偿还并不在公积金允许使用的范围内。只有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时,职工才可以提取公积金。所以,单纯为了偿还普通欠款而提取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违规提取公积金,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比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责令退回所提款项,甚至可能会影响个人的公积金信用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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