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公安局刑事立案后犯罪人跑了还能和解吗?
我朋友被人打成轻伤一级,公安局已经刑事立案了,可犯罪人却跑了。我朋友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和解。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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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一级公安局刑事立案后犯罪人跑了,一般情况下不能和解。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和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一种处理方式。它是基于双方能够面对面沟通、协商,犯罪嫌疑人有明确的悔罪表现等基础上进行的。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刑事案件进行和解,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场进行,如果在逃人员未归案,无法体现其真诚悔罪、赔礼道歉等行为,也就难以达成有效的和解协议。 不过,如果之后犯罪人归案了,且满足相关条件,如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等,双方还是可以进行和解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在过去五年内曾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处罚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适用和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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