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否能再审抗诉?


在刑事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再审抗诉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再审抗诉的概念。再审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当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存在问题时,就可以通过抗诉来让案件重新审理,以保证司法的公正和准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它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那么,什么情况下会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呢?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比如,在原来的案件中没有发现的关键证人或者物证,后来被找到了,而且这些新证据能够改变原来的判决结果。二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例如,证人的证言前后矛盾,或者作为定罪依据的证据来源不合法等。三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这可能是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出现偏差,导致判决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四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像审判过程中没有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或者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等情况。 再审抗诉的程序也有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抗诉书会详细说明抗诉的理由和依据。人民法院在收到抗诉书后,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总之,刑事案件是能够进行再审抗诉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可能出现的错误判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