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调解?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想知道这类案件能不能通过调解解决。我不太懂法律程序,不知道是必须走法律流程,还是也有调解的可能性。希望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刑事案件到底能不能调解,有哪些情况可以,哪些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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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刑事案件是否可以调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也就是说,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进行调解(和解)的。比如一些邻里之间因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就有可能适用刑事和解。 然而,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的刑事案件,是不适用调解的。例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这类犯罪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个人权益,更损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尊严,必须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威严。此外,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这里的“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总之,刑事案件的调解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能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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