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以48小时通知家属吗?
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到现在已经快48小时,我还没收到通知。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允许48小时才通知家属吗?我现在心里特别着急,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就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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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刑事拘留是否可以48小时通知家属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刑事拘留的概念。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后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也就是说,正常情况是不允许48小时才通知家属的。只有存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这两种特殊情况时,才有可能超过24小时通知家属。 “无法通知”通常指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或者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通知家属等情况。而“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比如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犯罪线索的侦查可能受到干扰等情况。 如果属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一旦这些情形消失,就应当立即通知家属。所以,48小时才通知家属一般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在特殊情形下是有可能出现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家属可以及时与执行拘留的机关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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