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罪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我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有人私刻了公司公章,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呢?我就是想弄清楚通过这种方式能不能让对方赔偿我们公司的损失,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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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私刻公章罪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时候,同时审理他对受害人财产等损害应该承担的赔偿问题的一种法律程序。 从法律规定来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也有相应的规定来保障权利。 私刻公章这种行为,一方面触犯了刑法,构成私刻公章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另一方面,私刻公章的行为往往会给被害方带来财产损失等民事侵权后果,比如因为私刻公章签订虚假合同导致的经济损失等。 所以,当出现私刻公章罪的情况时,如果被害人因为该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就完全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被告刑事责任之时,一并审理其对受害人财产等损害所应承担的赔偿事宜的法律程序。 私刻公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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