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前是否可以将财产都损坏?

我和另一半正在闹离婚,家里有不少共同财产。我心里很气,就想着把这些财产都损坏了,让对方也得不到。但又担心这么做会有法律问题,所以想问问,离婚前到底可不可以把财产都损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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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离婚前将财产都损坏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双方都不能随意破坏、处置这些财产。 其次,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在离婚前故意损坏财产,这显然属于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实施损坏行为的一方很可能会面临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结果。而且,若这种行为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对方还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此外,若被损坏的财产涉及第三人权益,例如家庭共有财产中有其他家庭成员的份额,损坏财产的行为还可能引发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纠纷,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离婚前不可以将财产都损坏,这种行为不仅违背法律规定,还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在面临离婚时,双方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处理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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