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济纠纷就可以故意破坏他人财物吗?
最近和别人有经济纠纷,心里很郁闷,看到对方的财物就想破坏。但又担心这样做会触犯法律,想知道在有经济纠纷的情况下,破坏他人财物到底会不会被追究责任,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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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纠纷中,不可以故意破坏他人财物。 从法律概念来讲,当与他人存在经济纠纷时,如果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责任。在情节轻微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民事侵权就是指行为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需要依照相关法规进行赔偿,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只是轻微损坏了对方价值较小的财物,可能就需要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对对方进行赔偿。 而如果损毁财产的价值达到一定程度,便可能构成故意损害财物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债务纠纷从而导致毁坏他人的财物,如果金额达到了5000元以上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立案追诉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即使存在经济纠纷,也应当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去解决,而不是采取故意破坏他人财物这种不当的行为,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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