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中没有约定,迟付房租可以扣除押金吗?

我租了套房子,和房东签的合同里没说迟付房租要扣押金的事儿。但这个月我手头紧,房租晚交了几天,房东说要扣我押金。我就想问问,在合同没相关约定的情况下,房东这么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处理呢?
展开 view-more
  • #房租押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合同中没有约定时迟付房租能否扣除押金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押金,通常是在租赁等合同关系里,一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交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它起到一种担保作用,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一般是要返还给支付方的。而房租,就是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的使用租赁物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这表明按时支付房租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 虽然《民法典》没有直接针对合同未约定时迟付房租能否扣除押金作出规定,但一般认为,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迟付房租可以扣除押金,那么房东不能随意扣除。因为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合同未规定的事项,不能由一方擅自决定。房东扣除押金的行为需要有合同依据或者法律依据。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房东扣除押金缺乏合同依据。而从法律角度看,目前也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迟付房租就必然要扣除押金。 不过,如果承租人迟付房租的行为给房东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因迟付房租导致房东资金周转困难产生了利息损失等,房东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但这种赔偿应该是合理的,且需要房东举证证明存在实际损失。 所以,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房东直接扣除押金的做法通常是不合法的。承租人可以和房东协商,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如果协商不成,承租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租赁合同、房租支付记录等,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