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是否可以调解?
我不小心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对方要求赔偿,但赔偿金额我觉得有点高,双方产生了分歧。我想问问这种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情况,能不能通过调解来解决赔偿问题呢?
展开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调解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概念。它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故意去破坏、损毁别人拥有的财物,像故意砸坏别人的汽车、摔坏别人的手机等行为都属于此类。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意味着,如果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情节较轻,且是基于民间纠纷引发的,那么就具备调解的可能性。比如邻里之间因为一点小摩擦,一方冲动之下损坏了另一方少量的财物,这种情况就可以尝试调解。但如果情节严重,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比如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那就不能简单地通过调解来解决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当遇到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情况时,要先判断情节的轻重。如果情节较轻,不妨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既能化解矛盾,又能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