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可以打给委托人账户吗
我现在面临房屋拆迁的情况,已经委托了他人帮我处理相关事宜。我就想知道,拆迁款能不能直接打到我委托人的账户里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担心会有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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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拆迁款不可以打给委托人账户。拆迁款的支付对象通常是被拆迁人,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这是因为征地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重大利益,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确保拆迁补偿款准确无误地发放到权利人手中,在正常流程中会直接支付给被拆迁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从这条规定也能看出,拆迁补偿是针对被征收人的。 不过,如果满足特定条件,拆迁款也可以打给委托人账户。委托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权代领拆迁款,并且要经过被拆迁人的明确授权,同时还需征地主管部门的批准 。满足这些严格条件后,拆迁款才能够打给委托人账户。 相关概念: 被拆迁人:指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对被征收房屋拥有产权的个人或单位。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拆迁中就是委托别人处理拆迁相关事宜的人。 征地主管部门:负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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