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的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
我是拆迁户,分到了安置房,但现在我手头有点紧,想把安置房卖了缓解下经济压力。我不太清楚这安置房能不能买卖,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或者法律问题,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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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的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一种情况是可以买卖的。如果该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没有相关政策限制其交易,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它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样是可以自由买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有了合法产权登记的安置房,其买卖交易在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后是受法律保护的。 另一种情况是存在交易限制的。有些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是禁止上市交易的,这通常是基于当地的政策规定。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后一定年限内(如5年)不得转让。在这种限制期内进行买卖,虽然合同可能有效,但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买方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因为如果在限制期内卖方反悔,买方可能无法依据合同获得房屋的产权,只能依据合同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所以,拆迁户在考虑买卖安置房时,一定要先确认该房屋是否已经取得产权证书以及是否存在交易限制等情况,避免后续出现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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