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没证据是否可以不承认?
我遇到个事,有人说我肇事逃逸,但他们根本没证据。我觉得他们就是冤枉我,可又有点担心就算没证据,不承认会不会有啥问题。我就想知道,这种没证据的情况下,我不承认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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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即使肇事逃逸没有证据,也不建议选择不承认这种做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这一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从法律规定角度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虽然目前没有证据,但不代表后续不会有新的证据出现。随着调查的深入,交警可能会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寻找目击证人、进行痕迹鉴定等多种方式来收集证据。一旦后续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肇事逃逸行为,不承认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不配合调查,从而加重处罚。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故意隐瞒事实、不承认,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缺乏悔罪表现,在量刑或者行政处罚裁量时,会处于不利地位。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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