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购书后定金可以退吗?


在探讨签了认购书后定金是否可以退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定金的法律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接下来分情况讨论定金是否可退。第一种情况,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购买了,也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比如购房者仅仅是因为自己突然改变主意,不想按照认购书的约定购买房屋了,这种情况下,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购房者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因为购房者的违约行为导致认购书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所以定金就会作为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不予退还。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认购书。例如开发商将房屋又卖给了其他购房者,或者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这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因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对购房者进行双倍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比如因为政策调整,购房者突然不具备购房资格了,或者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交付等。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公平原则,定金应当返还给购房者。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不能让购房者承担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损失。 所以,签了认购书后定金是否可以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遇到定金退还的纠纷,建议当事人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