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我和对象结婚前,他买了一套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套房子我有没有份,能不能分割啊?心里很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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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后,离婚时该房产一般是可以进行分割的。我们先来理解一下这里面涉及的法律概念。婚前房产原本是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属于其个人财产。然而,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时,这一行为通常会被看作是原房产所有人对另一方的赠与。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房产证加上名字,另一方成为房产共有人,也就意味着赠与行为完成。 不过,在实际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情况,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偿还了房屋贷款,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又或者考虑婚姻持续时间的长短,如果婚姻持续时间较短,法院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考虑减少后加名一方的份额。同时,还会结合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情况。所以,虽然加名后另一方通常有权分割房产,但具体的分割比例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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