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可以再次请求分割财产吗?
我之前和前夫离婚的时候,有些财产没分割清楚。现在我想重新分割这些财产,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我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再次分割,也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所以想问问大家,离婚后还能再次请求分割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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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是有可能再次请求分割财产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财产的。例如,一方在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有的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个情况,就可以依据这条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被转移的存款。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离婚时存在漏分的财产,也可以再次请求分割。比如,在离婚时双方都没有注意到某笔夫妻共同的债权,离婚后才发现,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笔漏分的债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是有诉讼时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等行为,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总之,离婚后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再次请求分割财产的,但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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