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超过30天还能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冷静期已经超过30天了,我们还是想离婚,不知道还能不能离成,想问下法律上对于这种超过冷静期30天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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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制度。简单来说,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先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登记开始算有30天的冷静期。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等这30天冷静期过了之后,还有一个30天的“领证期”。也就是说,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要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如果冷静期超过30天,但还在之后的30天“领证期”内,双方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是可以完成离婚程序的。但要是冷静期超过30天,并且“领证期”的30天也过了,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此时若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冷静期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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