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50天还能离婚吗?
我之前和配偶去申请了离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了之后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现在已经过了50天,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办离婚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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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冷静期过了50天是否还可以离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结合你这种情况,离婚冷静期过了50天,已经超过了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可以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三十日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如果你们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也可以考虑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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