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后还能修改协议内容吗?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当时签了离婚协议。可现在发现有些财产分割不太合理,想修改。不知道协议离婚后还能不能对之前签的协议进行修改,也不清楚修改有没有什么条件和流程,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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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后,对于离婚协议是否能修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离婚本身这个事实来讲,一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后,离婚的事实就已经成立,这是不能修改的,也就是不能再恢复到婚姻状态,除非双方自愿复婚,重新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其次,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如果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如果想要修改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能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并且要在法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 另外,对于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部分,如果出现了一些客观情况的变化,比如一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下降,或者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发生了重大改变等,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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