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能在异地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都在外地工作,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已经商量好写了离婚协议书。但我们户口都不在这边,想问下这离婚协议书能在异地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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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能否在异地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个概念。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必须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才行。 不过,如果是诉讼离婚,情况就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进行。也就是说,如果在异地有经常居住地,并且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可以在异地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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