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能否作为物权凭证?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协议里写明一套房子归我。但现在去办过户手续遇到问题,我就想知道这离婚协议能不能直接当作我拥有这房子物权的凭证呢?我需不需要再做些什么才能完全确定房子是我的?
展开 view-more
  • #离婚物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物权和离婚协议这两个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简单来说,就是你对某样东西拥有实实在在的掌控和处置的权利。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一种约定,它本质上是一份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对于像房子这类不动产,要想真正拥有其物权,一般是需要进行登记的。 离婚协议虽然约定了财产的归属,但它本身并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举个例子,离婚协议里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但如果没有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从物权的角度来说,房子的所有权并没有真正转移。 不过,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它可以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时,另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如果法院判决支持了,胜诉方可以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去办理物权变更登记。 所以,离婚协议不能直接作为物权凭证。要想取得物权,对于不动产通常要完成登记手续;对于动产,一般要完成交付。只有完成这些法定的物权变动要件,才能在法律上真正拥有物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