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协议离婚可以跨地区办理吗?
我和我对象都在外地工作,老家不在这边,想协议离婚,但不想回老家办手续,不知道现在能不能在我们工作的这个地方办理协议离婚,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展开


协议离婚跨地区办理的问题,涉及到婚姻登记的管辖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从这条规定来看,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是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的,也就是不能随意跨地区办理。 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国家推出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工作。自2023年6月1日起,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这些试点地区,如果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所以,如果您所在的地区属于上述“跨省通办”的试点地区,并且您能够提供一方的居住证等相关材料,那么是可以在当地跨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若不在试点地区,那就只能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