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可以在外地办理?
我和我爱人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因为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但我们的户口都不在这边,想问下这种情况能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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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可以在外地办理,需要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通常是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的,需要到双方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比如,夫妻双方户口都在A地,即使他们长期在B地工作生活,想要协议离婚的话,还是要回到A地办理相关手续。 然后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有一方能证明对方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就可以在外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例如,夫妻双方户口在C地,但其中一方在D地已经连续居住了一年以上,另一方就可以在D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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