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进行追诉吗


离婚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追诉的。 首先要明确,离婚本身不是犯罪行为,不存在“离婚罪” 。不过在离婚相关的法律关系中,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如果存在一些违法情形,是有相应诉讼时效规定的。 对于财产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争议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要是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恶意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那么被侵害权益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时一方故意隐瞒了一处房产,另一方在三年之内发现了,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重新分割。但如果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若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若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要是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该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另外,离婚协议本身不存在追诉期,它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比如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这种诉讼时效一般也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不过涉及不动产物权变更等特殊情况,适用不同的诉讼时效期限。 总之,离婚后的追诉要区分不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时效来进行,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导致其权利失去法律保护的时间限制。比如前面说的三年时效,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对方可能会以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权利人就可能无法实现自己的诉求。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失给予赔偿。像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况,无过错方就有权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