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能否异地起诉?
我和配偶现在都不在户口所在地生活,因为感情问题想打离婚官司,不知道能不能在现在居住的地方起诉,还是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才行?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离婚官司可不可以异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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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异地起诉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管辖法院的基本概念。管辖法院就是指哪个地方的法院有权受理你的案件。在离婚诉讼中,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意味着,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这个地方就成为了他的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就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比如说,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去了另一个城市工作,并且在那里已经租房子连续住了一年多,原告就可以在被告工作居住的这个城市的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夫妻二人都外出打工,离开了原来的户籍所在地,被告在某个城市没有形成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就可以在被告目前居住的地方起诉离婚。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告被监禁等,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例如,被告因为犯罪被关押在监狱,原告就不用去被告服刑地起诉,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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