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是否可以保全对方财产?
我正在和配偶办理离婚,担心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影响我应得的权益。想了解下在离婚案件里,能不能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呢?具体该怎么做,有什么条件吗?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保全对方财产的,这在法律上被称为诉讼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就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从而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一种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您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迹象,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对于申请财产保全,首先要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和具体的财产范围等信息。同时,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通常与请求保全的财产数额相当。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就会作出裁定,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在离婚判决生效后,您的合法财产权益能够得到实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